郑州大学自学考试考场纪律
距2014年上半年郑州大学自学考试马上就要来临,河南省自考办,为了加强对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,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教育部令第18号)的有关规定如下:
(1)各地市公安、工商、新闻出版等部门将采取措施,加大对制作、贩卖考试舞弊物品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(2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严肃考风考纪是实现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;遵守考试纪律、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
(3)参加郑州大学各自考专业的考生要严格遵守《考生守则》,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,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考点工作秩序。
(4)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自学考试期间,各高校、高中不放假。在校生要服从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管理,遵纪守法,不得参与替考。学校要统一组织清点人数,对在校生无故缺席的,要查明去向并登记在案。对准备替考的,凡在考试前退出可不予追究。对参与替考的在校生一律开除学籍。其他人员代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考的,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,直至开除、解聘。
请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广大师生相互监督,河南省自学考试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为,0371—63942809。
郑州大学自考网
2014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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